2016年11月7日上午十点,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公布电力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。这是自2002年第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,连续两份“五年发展规划”缺位后,主管部门首次公开发布的电力发展规划。整理重点如下:
“三北”弃风;
云南、四川弃水;
局地地区调峰能力不足;
火电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、输电系统利用率偏低。
供需宽松常态化;
电源结构清洁化;
电力系统智能化;
电力发展国际化;
体制机制市场化。
1)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.7—7.2万千瓦时,全国电源装机容量20亿千瓦,满足7万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需求;
2)煤电装机控制在11—11.5亿千瓦;
3)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.2亿千瓦左右,占比38%,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0%以上,弃风率控制在5%左右;
4)气电装机达到1.1亿千瓦,占比超过5%,其中热电冷多联供气电达到1000-1500万千瓦;
5)西电东送输电规模达到2.7亿千瓦左右;
6)充电设施能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;
7)抽水蓄能电站规模达到3600万千瓦。
积极发展水电;
大力发展新能源;
鼓励多元化能源利用;
安全发展核电;
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;
清洁有序发展煤电。
(此处本应对比一下以往规划的排序,但“十一五”“十二五”均没有公开发布电力规划)
金沙江下游乌冬德、白鹤滩,大渡河上游,澜沧江中上游,雅砻江中上游;
启动金沙江上有、澜沧江上游(西藏段)等藏东南接续能源基地建设;
加快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。
新增投产4000万千瓦,开工6000万千瓦,2020年总装机达到3.34亿千瓦。
控制“三北”地区的节奏;
适度加大东部、南方的开发力度,占全国新增规模的一半;
适时推进江苏、广东、福建海上风电
2020年,风电装机达到2.1亿千瓦以上,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;太阳能发电装机1.1亿千瓦以上;
新增风电0.8亿千瓦,新增太阳能发电0.72亿千瓦(光伏0.67亿千瓦、光热500万千瓦)、生物质发电1500万千瓦。
建设三门、海阳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,建设福建福清、广西防城港“华龙一号”示范工程;
开工建设CAP1400示范工程等一批新的沿海核电工程;
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;
新增投产3000万千瓦,开工3000万千瓦,2020年装机达5800万千瓦。
新增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,调峰电站新增500万千瓦;2020年总装机达到1.1亿千瓦以上。
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.5亿千瓦;
煤电基地配套煤电规模7200万千瓦;
超低排放改造4.2亿千瓦;
总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。
“十三五”电力工业投资规模达到7.17万亿元;其中电源投资3.83万亿元,电网投资334万亿元;
火电投资12695亿元,占电源总投资的33.12%;清洁能源发电投资25630亿元,占电源总投资的66.88%,其中水电投资4313亿元,风电投资7252亿元,核电投资6107亿元,太阳能投资7958亿元。
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仍有下降可能;
水电开发成本将推高水电上网电价;
核电上网电价具有上升趋势;
风电和光伏上网电价有下调趋势。
新增投资带来输配电价呈继续上涨趋势,据测算,增长幅度将达到61.71元/兆瓦时。
一,2017年底前,完成分电压等级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,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;
二,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。2016年启动东北地区辅助服务市场试点,成熟后全面推广;
2018年底前,启动现货交易试点,2020年全面启动现货交易市场;
三,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;
四,2020年前逐步取消优先发电权以外的非调节性发电计划;
五,全面推进配售电侧改革。2018年底前完成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培育工作。